為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日前,云南省市場監管局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工作。
制定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
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云南省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列明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責任依據、處罰依據和法律責任,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
制定云南省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表,要求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填寫自查表并保存備查。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等級為C級、D級的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經營企業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風險等級確定的日常監督檢查頻次組織開展自查。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要將主體責任有關要求,通過“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進一步抓細抓實。
加強監督檢查
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工作的指導,嚴密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工作。把主體責任自查落實情況納入包保干部督查重點內容,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結合日常監管工作,通過查看自查表自查情況,重點檢查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查到的問題是否整改完成、未查到的問題還有哪些等情況,進一步提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同時,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培訓和宣傳力度,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來源: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