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0230025號建議的答復
關于您的建議,我局高度重視,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實際,認真組織學習研究落實,現答復如下:
一、持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全省市場監管部門以制造業產品為主,兼顧恩施“一紅一綠”茶產業實施省級質量提升示范項目30個,產生經濟收益77.27億元,服務企業991家,開展培訓234場、受訓7622人,組織實施公益性產品檢測1816批次,制修訂標準51個,輔導56家企業導入認證體系,21家企業新獲認證,修訂完善管理制度722項,導入先進管理模式企業43家,為企業出具檢測、咨詢、診斷報告1836份,解決質量問題1085個、提出改進建議1362條,為地方政府出具產業規劃報告11份、決策咨詢報告35份。
二、持續實施品牌建設。成立湖北省品牌建設促進會,經省政府批準,出臺《“湖北精品”認定管理辦法》,制定《“湖北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辦法》《“湖北精品”標識管理辦法》《“湖北精品”動態管理辦法》3個配套辦法,立項《“湖北精品”認定通用要求 產品和服務》1項省地方標準。今年3月,印發《“湖北精品”培育行動方案》,全面啟動“湖北精品”培育行動,開展“湖北精品”培育認定工作。在培育認定過程中,選派專家針對恩施硒產品在爭創“湖北精品”品牌過程中的標準制訂、達標對標、質量提升、產品認證等工作進行專題輔導,不斷提升恩施硒產品質量水平。
三、推動健全富硒標準體系。硒產業發展所需的標準體系,主要涵蓋農業生產、人體健康、食品安全等領域。目前,農業農村部門已牽頭制定《富硒芋頭生產技術規程》等農作物種植、畜禽養殖等農業生產領域硒標準57項。從硒產業發展最迫切需要完善的關鍵標準領域來看,主要是日推薦攝入量標準、食品中硒限量標準、富有機硒產品檢測標準等食品安全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九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制定、公布,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經查詢,目前國家衛健委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富硒酵母》(GB 1903.2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富硒食用菌粉》(GB 1903.22-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硒蛋白》(GB 1903.28-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硒的測定》(GB 5009.93-2017)等多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省衛健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富有機硒食品硒含量要求》(DBS42/ 002-2022)。我局將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硒關鍵標準制修訂和實施評估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強化質量基礎支撐,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質檢技術中心,建成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網絡平臺,為硒產業發展提供標準計量、認證檢測、知識產權培育運用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務。積極做好涉及國家富硒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建設服務的配合工作,強化與省衛健委溝通力度,圍繞富硒產業鏈查漏補缺,配合完善富硒標準體系建設。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也將以此為契機,勤勉履職,擔當作為,奮力開創工作新局面。歡迎您對我局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