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備案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海關依法對出口食品實施監督管理;第四十二條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備案程序和要求由海關總署制定。
(三)《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82號) 在全國范圍內,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實施“審批改為備案”改革。
二、備案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擬從事出口的食品生產企業。
(二)應當建立和實施以危害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為核心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該體系還應當包括食品防護計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過程持續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以及進口國(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三、備案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互聯網+海關”網上辦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申請辦理。
(二)信息完整準確填寫后,打印《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申請書》簽字蓋章后,作為附件上傳。示例樣表如下:
四、備案類型
(一)初次申請。
申請人通過系統向所在地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并上傳材料。主管海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核,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核發《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以下簡稱《備案證明》)
(二)備案變更。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生產企業地址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15日內,通過系統向原備案海關遞交申請材料,原備案海關對申請變更內容進行審核。變更申請材料齊全、證明材料真實有效的,準予變更。
(三)備案注銷。
申請人需要注銷《備案證明》的,通過系統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海關審核后,辦理注銷手續。
五、問答環節
問:如何知道備案結果?有效期是多久?
答:企業可以隨時通過系統查詢業務辦理情況。通過審核后,可進入“我的檔案”查詢里進行打印備案證明。備案有效期為長期有效。
問:一般多久能完成備案?
答:目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辦理時長為3個工作日,材料齊全情況下予以當場辦結。
問:如何查詢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名單?
答:可通過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的企業備案名錄模塊直接查詢。
供稿單位:企業管理和稽查處、莆田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