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宣州區市場監管局圍繞市場流通、銷售兩個關鍵環節,在全區范圍開展長江流域禁捕退捕監管行動,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社會環境。
嚴把登記準入關。對已摸清現有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江鮮”“捕撈”“漁港”等字樣的餐飲單位和水產品加工銷售企業立即責令整改;對今后新增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江鮮”等字樣的經營主體,嚴把市場準入關。
加大生產企業監管。以水產品及其制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為重點,督促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把進貨查驗關,禁止采購、加工在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嚴防來源不明的水產品及制品混入生產環節。
強化市場銷售監管。以農貿市場、商超等為重點,開展水產品專項市場排查,督促市場開辦者、銷售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查驗并留存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不得采購和銷售在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不得采購和銷售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嚴格餐飲場所監管。以水產品及其制品使用量大的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深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把食材原料關,加強索證索票管理。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及時改正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單。
盯緊網絡交易檢查。加強對電商平臺售賣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的監管,嚴禁線上售賣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
積極規范廣告宣傳。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對違法發布的廣告,立即督促整改。對經營者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依法嚴厲查處。
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揮12315舉報投訴平臺作用,加大處置舉報力度,做到快接、快查。
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違規發布廣告或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突出執法辦案的導向作用,形成震懾力。出動執法人員1000余人次,檢查水產品加工企業8個次,檢查水產品銷售企業及個體經營戶700個次,檢查水產品交易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650個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1500個次,立案4件。